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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佣兵天下

【分享】佣兵天下

设定  资料一 佣兵天下编年史
时间大事件
  寒霜历21年 黄金龙骑士团接下寻找神剑流萤的任务   寒霜历108年 血斧霹雳洛克诞生   寒霜历233年 易海兰被挟持到湛蓝胜境成为神之守护   神皇历元年 艾米帝国开国皇帝出生——500多年后,还出现一个同名年轻人   神皇历113年 火山爆发形成雪月湖   神皇历387年 天上皎月变红,改纪元为红月历   红月历3年 帝国发动第一次以暖水河为目标的攻防战   红月历4年 霍恩斯出生   红月历9年 莹出生于精灵森林   红月历105年 雷葛进入冰系乞愿塔   红月历177年 艾米帝国再次发动暖水河攻击战,猎人莱克·哈伯以向导身份加入军队   红月历184年 大青山出生;同年稍晚两个月,池傲天出生   红月历185年 传奇佣兵王艾米·哈伯出生;稍晚,碧出生   红月历186年 林雨裳出生于帝都;稍晚三月,沙若出生于神圣教庭   红月历187年 寒枫·池调任北部连邦边防骑兵大队任队长   红月历191年 莱克·哈伯误入乞愿塔   红月历192年 池寒枫成为哈伯家的一员   红月历197年 大青山与神圣绿龙使泰穆格尔赛达成人龙契约   红月历199年 雷葛走出乞愿塔,收艾米为徒,同年艾米巧救大青山   魔法历元年 红月历200年,各大陆魔法精灵异常涌动,改纪元为魔法历   魔法历2年 小佣兵团成立,仅一个月后,完成双SS任务,一跃成为A级佣兵团;同年,神圣龙骑士横空出世同年,艾米、大青山先后结识霍恩斯、池傲天,黑暗龙骑士横空出世   魔法历3年 小佣兵团正式接收西林岛驻防任务   魔法历4年 艾米结识尚未成年的精灵少女莹同年,湛蓝陨石巨剑出世。同年,众神大战序幕拉起   魔法历5年 史坎布雷被陷落,红石被迫退入北部连邦   魔法历6年 池傲天死神王冠加身   魔法历7年 艾米诺儿大陆完全陷入战乱,同年,池傲天血洗神圣教庭圣地乌鲁   魔法历10年 红石再次回到史坎布雷   魔法历13年 远征法西斯大陆   魔法历15年 远征恶魔岛   魔法历17年 人神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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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 时空以外的故事  封神:夕阳无限好

艾米诺尔大陆腹地花语草原,红太阳逐渐向西偏斜,黑太阳从遥远的东天快速赶超了过来,远处雪山在地下拉出了长长的影子。
  远远的,草原上小商旅们踩出来的弯弯小径出现了几个旅者,他们行进明显速度比一般的商旅要快很多。

  哦,原来是佣兵。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剑士,背后背着一把几乎和他等高的双手大剑;身边是一个女性,和其他几个旅者风尘仆仆样子不同的是,女孩全身上下都异常洁净,绿色的头发后面露出短弓的弓梢,箭壶里插着不同颜色的箭羽,估计是加持了不同的魔法,看得出女孩和大剑士的关系相当特殊,不时会把手搭在大剑士的手臂上;在他们的后边是一个非常高大的战士,远远地从头型上看去象是一个半兽人,众神大战后,这个来自蛮荒大陆的种族在艾米诺尔大陆上也扎下了根,他一只手拉住背后的巨大行囊,手上的经脉象蚯蚓一样蜿蜒着,他的行囊在整个队伍中显然是最大的;在他的后面是一个另外一个剑士,身材高瘦,很奇怪的是他没有穿盔甲,看到他腰里细长的剑大部分人都会释然,明显这是一个最近一百多年来刚刚串红的职业――魔剑士,据说是同时会魔法和剑士;最后面是一个最近十几年来很少见到的魔法师,乱蓬蓬的头发,应该散发着很多年前的味道,汗水和灰尘把脸涂的色彩斑斓,法杖被当成手杖在使用,年纪相当大了……

  “当年这里根本没有那座高耸入云的雪山,完全一马平川,纵马走一天一夜也不会也不会遇到这样的小山坡。咳……咳……”队伍最后传来老法师苍老疲惫的声音。

  “那后来怎么有了?”小女孩好奇的问。

  “还不是众神大战时留下来的?据说这是冰系上位精灵和土系上位精灵最后决斗的地方,上位神的力量足以移山填海了……咳……咳……这个该死的小山坡。”老法师抱怨着山坡。

  旅者队伍翻过小山坡,看到山坡另外一边,一块岩石后面坐着一个老人,老人前面的草地上,放养着几十只山羊,和风徐徐吹过,老人苍发轻轻颤动,山羊们不耐烦的把屁股尾巴尖晃动了两下接着吃草了。

  再远一些的地方有一条弯弯的小河,风从河的那边吹来带着迷人的湿气。早晨起大早赶路的旅者看到这难得的阴凉地还有水源可以补充,旅者们不约而同的放下了行囊决定休息一会,躲躲头上的傲阳。

  “老先生,打搅了……”大剑士把双手剑解下来,一边打招呼一边走了过来。

  走到跟前,大剑士才发现老人相当的老,眼窝深深地凹了进去,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脸上全是皱纹,古铜色的皱纹里说不定藏了多少尘土,佝偻着肩膀,数不清的补丁却无法缝补衣服上所有的口子。

  察觉到身后来了人,老人回头大声说:“小伙子,你说什么?老了,听不到了。”女孩眼尖,清楚地看到老人回头间苍发上抖落了黄白色的寄生虫,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大剑士也发现了,下意识地闪了一下头,躲开了飞来的活物,老人眼中流过一丝异样:“老了,讨人闲了……”老人真的耳朵背了,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自言自语象打雷一样传出很远。大剑士的脸上露出些许尴尬的表情。

  “老人家,我们想在这里休息一会,躲躲太阳。”大剑士大声的喊了起来。

  “老头,你那羊卖给我一只,想吃肉了。”一个更大的声音鲁莽地从后面传来,话音没有落,一个闪亮的银币象石头一样砸在了老人的肩膀上,弹落在地下。半兽人象猛虎一样扑向了山坡上的山羊。

  老人急了,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踉跄了跑了过去:“不要呀,不要杀我的羊――”他一把拉住半兽人的袖子,想拉住半兽人。

  “不要伤害老先生。”远近几个佣兵同时喊了起来。

  强壮的半兽人一只手把老人按在地上,另外一只手抓过一只满意的山羊,冲山羊的脖子大口咬了下去,血立刻顺着半兽人的嘴角流了下来。山羊白色的眼球中快速充满了血丝,哀怨的咩咩了两声就不在发出任何声响。

  老人无助地蹲在了地下,喃喃的说着:“为什么要杀我的羊?为什么?难道死的还不够多么?为什么要牺牲可怜的羊?为什么要牺牲可怜的花……”

  大剑士脸上露出了深深的歉意:“老先生,我们的伙伴习惯吃活的动物,过去的10天他都吃干粮,实在是……这是一个金币,应该可以买几只羊了……”

  老人冷冷地用手推开了金币,佝偻着身体手脚并用地爬到另外一块石头的后面,默默的看着眼前的草原和惊恐的小羊群。

  大剑士把金币放在了一个明显的石头上,回到了伙伴中。

  半兽人喝完了羊血,用血淋淋的手把羊皮扒了下来,从靴子里拔出匕首在羊身上划出一个个细长的口子,往里面撒了些盐,用羊皮把羊躯体包好,浅浅埋在了地下,就地支起了篝火――看的出,这是相当有经验的冒险者,否则不会知道佣兵们快速烤肉的办法。

  刚才异样的情景,让几个佣兵都失去了交谈的兴趣,简单地就着水吃了几口干粮,无语地看着半兽人着急的把羊肉从地下挖了起来,半生不熟的吃了起来,血水滴答到地上。同样的事情太多了,更不知道替他擦了多少屁股,几个伙伴也不知道该对这个野蛮的伙伴说些什么了,如果不是看在这个家伙实在,战争中总冲在最前面,互相之间都还有救命的经历,早就该把这个家伙踢出队伍了。

  突然,起风了,从遥远的天际一卷一卷的白云象是野马一样伴随着风奔踏而来。奇怪的是,当白云吹到小山坡的上方时,象是撞到了墙上不再前行,而是四散飞舞。

  正在收拾临时营地的佣兵们也发现了这个奇怪的现象,所有人都露出了诧异的神色。

  众目睽睽之下,天上的白云继续着自己的惊世之举,一部分白云迅速变成红,象火焰一样在天空中跳跃起舞;另外一部分白云缥缈着发出金色的光彩,旋转在风中袅袅而起;中间的白云象是突然化成了千年的雪山,凝固了起来,接着云彩色四周散射出七彩的光芒。三种不同的云团迅速扩大着,象是山峦一样层层叠障。

  眼前的景象已经超越了人类已知的范畴,连最为博闻广记的老法师都没有听说过眼前云彩的异状,探险者们都惊呆了。

  几声清脆的鸣叫从远天传来,嘶鸣再次响起,已经是象雷鸣一样在冒险者头上隆隆而起。

  老法师的脸色瞬息数变,在最后一声嘶鸣响起时,老法师颤抖的吐出了一个字节:“龙……”

  龙?只有龙吟才会这样响彻于九天之上,如同落雷一样直入九地之下,也只有龙会有这样追风赶月的速度。

  冒险者脑海里刚刚描绘出传说中龙的模样,三个巨大的龙头已经从云中出现,遮天蔽日的龙翼在云霭中忽隐忽现。

  并不是所有的冒险者都会成为屠龙勇者,更不是所有的冒险者都想成为屠龙勇者,起码这个佣兵小团队就不想,可是,当三个庞然大物突然出现在面前,总不能客气打个招呼或者说一句:“巨龙先生,你吃了吗?”就简单的把它们打发走吧。战士们立刻拔出各自的武器,把魔法师和弓箭手围在中间。

  即使是大脑简单如半兽人也清楚的获知,这是一场没有任何胜算的战争,三只巨龙足以毁灭一个小的国家,冒险者们的步子已经显得沉重起来。

  三只巨龙突然从空中缓缓落下,此时冒险者才发现,在每只巨龙的身上都有一个骑士?

  龙骑士?据说在泛大陆领域内一共只有20个左右的龙骑士,想不到今天能够一下子遇到三个。

  看到是龙骑士,几个冒险者的心都落在了肚子里,龙骑士无疑是实力和美德的象征词,无论如何龙骑士不会“欺凌”他们吧……

  巨兽鹏大的巨翼舒展在空中,象小山一样的身躯慢慢悬浮在离地面几米高的空中,三个龙骑士翻身从龙背上跃了下来,他们身上散发着红色、金色、七彩的光芒,他们缓缓的走了几步……他们缓缓的在空中走了几步,他们是悬空的走了几步!

  七彩云霭

  龙

  龙骑士

  悬空而行的人

  ……

  短短的几分钟内,接连而来的怪事已经让冒险者以为自己堕入了奇异的梦境,这一定不是真的,否则人怎么会在空中走步?

  三个骑士缓步走到刚才那个衣衫褴缕的老人身边,好像生怕惊动了什么。

  老人显然也感受到了什么,抬起头漠然看着眼前三个奇怪的遍身散发出光芒的龙骑士。

  中间的骑士恭敬的向老者抱肩施礼:“尊敬的王者,毕哈莫丝哈、诺耶尼、凌非烟奉我们的主向您请安了。”

  不远处,老魔法师听到三个古怪的名字几乎要跳了起来,语气颤抖着说出了三个名字:“日神、火神、凌云战神……”

  传说中,天上有神,否则也不会有众神大战,传说中,凌云战神是在众神大战后期被创世神从人类战士中破格封神的。难道他们就是真的神明?

  破落老人无声无语,就象眼前没有任何东西一样。

  日神的语气极为缓和谦逊,在话语中用了多个敬词:“王,多年不见,主十分想念,因此委托我们来给您作封神仪式,他希望您能够成为和他齐名的上位智慧神……”

  旁边的凌云战神显得更是恭顺:“我的王,这个位置已经为您留了90年了。”

  “你们是想来告诉我,我离离开这个世界的时间不长了吧。”老人突然冒了一句。

  凌云战神身躯微微一颤:“世上没有任何事物可以遮掩王的慧眼。”

  老人缓缓站了起来,风中,苍发飘飘而起,破烂的衣衫亦随风起荡:“90年前,我说过,我不要封神,我只要我的兄弟可以复活,我只要可以拥有自己的爱人,”苍老的声音在天地间越来越响,“我只要众神不再把人类当成棋子;今天,我还要说这些话,我不要封神,如果他还想做些什么好事的话,就让时光倒流,让我回到战争之前,让我回到雪原……”

  三个神祉深深地垂下了头,凌云战神突然对这个破烂老人行了人类骑士向国王行的跪膝礼,语音激动:“我的王,过去的一切让我们无法忘怀,过去的……”

  老人显然不想再听下去,扔出来一个黑色的小石子准确打在最大的一只山羊的左角上,山羊抬头看了看他,咩咩的叫了几声提醒自己的伙伴跟着自己走。

  老人踉跄的走过了三个神氏的身边,从跪倒的凌云战神身边走过的时候,随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战神面前的土壤顿时被打湿:“王,难道您真的要消失在风中……”

  “呵……”老人的背更加佝偻了:“只有消失在风中,或许才可以找到雪原中的兄弟。”

  三只巨龙畏缩的给老人让开了路。

  老人艰难的抬起手笔,在空中画了几个古咒语符号,前面的头羊带着羊群踏着小河的波纹越过了小河,更加孤独寥落的话语从河那边传来:“人,虽然是被神所创造,但是从那一天起,就有了想要把握自己命运的念头;或许人类没有神那样寿命无限,但是人类向往自由的思想却和神一样高贵。”

  冒险者中反映最迟钝的半兽人突然重重跪倒在地,额头、四肢着地,给远去的老人施以半兽人最崇高的五心着地大礼。

  看着如此激动的半兽人,老法师似乎想起了什么:“难道他……就是靠武力征服了兽人心灵的王?”

  “什么王?”小女孩显然对历史不熟悉。

  “王,当然是我们的王,除了他,谁还有资格获得神界、龙界、魔界、泛大陆生灵中王者的称号。”老魔法师语气中充满了骄傲。

  “原来是他?我倒忘了,他还是一个魔法师。”女孩显然也知道了老人是谁,象所有的人、神一样加上了无比尊贵的敬词。

  女孩嘴角飘过一丝笑意,一只小巧的柔夷握住了大剑士宽大的手掌:“如果有一天,我也离开了你,你会象王一样等候心爱的人一生么?”

  满是老茧的大手把小手的葱葱玉指一个个的弯了回来,另外一只手紧紧握住大剑剑柄:“当然,我向我们的王者发誓,我的一生,只爱一个女孩,天荒地老。”接着,大剑士和魔剑士同时低低的说了一段话:“我的王,我的佣兵生涯会象您留下的长剑一样,刚强正直,宁折不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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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时空以外的故事  关于骑士精神的解释

小佣兵一书,基本的道德标准来自于西方中世纪理想的骑士精神。
  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

  是每一个英雄所必须拥有的道德底线。

  部分读者对于第四卷中,艾米、大青山等不愿意看到碧战死甚至释手给于帮助,这是今天社会和中世纪道德标准不同的原因。

  仅举一个小例子。

  看过大仲马《三个火枪手》、《三个火枪手(20年后)》、《基督山伯爵》等小说的朋友,不知道是否还有这样的印象。

  在三个火枪手中,有一个最为恶毒的妇人--米拉迪。在小说的最后,参加审判的所有人都认为这个妇人有罪、该死!

  但是,在处决这个妇人的时候。

  译文如下:

  她的这些尖叫如此撕心裂胆,就连当初最积极追踪米拉迪的达达尼昂,此时也不由自主地垂下头,双手堵着耳朵,坐在一棵断树上,但即使如此,他仍听见她的威胁声和叫喊声。

  在所有这些人中,达达尼昂最年轻,他的心也最软。

  “噢!我不能见这种可怕的场面!我不同意让这个女人这样死去”

  年轻人站起来,向她走近一步。

  这时,阿托斯霍地抽出剑,挡住了达达尼昂的去路。

  “如果您再向前跨出一步,达达尼昂,”他说,“我们就一起格斗一场。”

  达达尼昂跪下来祈祷着。

  要知道,在小说中,达达尼昂最初的恋人就是被这个妇人毒死的。

  而在《20年后》一书中,这个妇人更加恶毒的儿子的死亡,也还是在大大尼央等人心中留下了阴影。

  同样,在基督山伯爵中,复仇者在快意恩仇后,表现如何?也有着强烈的不安和悔恨……

  所谓的骑士“怜悯”就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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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强者到底是谁?

  是英雄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历史上,众神大战是英雄出现频率最高,而且英雄的质量也史无前例地达到了与上位诸神比肩的高度,但是……多少昨天还在叱咤风云的伟大英雄,转过天就变成更伟大英雄成功道路上的一个个小小注释。而众神大战最终的结局却是……几乎所有人类英雄的坟墓!

  那么是神明么?同样参照众神大战,这个答案显然也不正确。就那场跨越位面的战争中,超过半打的主神级神明成了历史。

  时间,只有时间才是这个世界上永恒不变的至强者,没有任何英雄和神明,能够与无时无刻不在但是却从不刻意体现自己的时间相抗衡。

  距离众神大战结束,已经过去整整120年了。仅仅120年的时间,就足以让众神大战结束时最强大的艾米帝国国势衰落到不可挽回的地步。

  虽然有红石大帝这样的不世英才霸主,虽然拥有佣兵王、神圣龙骑士、黑面龙王这些足以媲美主神的英雄,虽然在战后,帝国把这些在众神大战期间大放异彩的英雄们供奉在“群星阁”,虽然这些英雄们的巨大雕像遍布每一个他们战斗过城市,但是,这些已经渐行渐远的英雄们,并没有任何办法延缓一个强大帝国不可阻止的衰落。

  (有关于“众神大战”、佣兵王、神圣龙骑士、黑面龙王等专有名词,请参看拙作《佣兵天下》。)

  在今天,帝都史坎布雷已经不再是泛大陆的政治、经济、文化、武力中心。

  位于妖精森林的灵莹之都是泛大陆无可替代的政治中心,在童年时期就经历了众神大战洗礼的灵宝女王殿下现在就象夜空里的红月一样,在整个大陆上展现出她无可取代的魅力。

  每隔三年的一月初三,在灵宝女王的邀请下,泛大陆所有帝国国王、所有宗教教宗,都会来到这个只有通过传送阵才能抵达的巨型城市参加首脑峰会,在峰会上解决各帝国之间出现的大小纠纷。在这些日子里,人们甚至能看到几位依旧健在的众神英雄,比如山地矮人王火炉殿下、森林矮人王国第一顺位继承人霍恩斯殿下、草原精灵首席长老格尔苏殿下、拜火教教宗亚当.平殿下等等。

  在年轻人里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如果能在灵莹之都遇到并得到几位传说中的史诗英雄的赏识,就有可能获得他们的亲传,最终成为新一代风云人物。类似这样的传闻,让灵莹之都成为整个大陆最富有活力的城市。

  大陆的经济中心,则被孟买城所取代。众神大战后,大片的沙漠还原成肥沃的绿洲,不论是从北面的冰封大陆还是南面的法诺斯大陆,甚至包括西南的恶魔岛,大多数商船都把孟买城东100里的东角海港作为自己的落脚港口,而孟买,则成为整个大陆最大的商业货物集散地。所有商人都坚信,在众神大战后实力最强大的拜火教会给自己带来足够的好运。

  至于整个大陆的文化中心和武力中心,则是孟买和灵莹之都两大城市之间的佣兵王城,这里,正是佣兵王艾米.哈伯殿下开府立国之处。

  不论是人类的骑士、兽族的好汉、精灵的英雄还是矮人的豪杰,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出于对佣兵王、神圣龙骑士、黑面龙王等英雄的尊敬,都愿意为这座新兴的城市奉献他们的所有,就更不用说佣兵王留下的家底黄金人类,当然还有更高位面上的龙族。

  这从南到北一连串三大都城,构成了大陆新的势力范围――东方兴起、西方没落!

  至于史坎布雷……真的没落了,曾经百万居民的大城,现在,人口总数不足六十万,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好奇而来的旅行者。花100个紫金币,就有可能在史坎布雷里买到一座城堡式的前贵族府邸――当然,池门、林门、小佣兵团故居这样的府邸是想都不用想,和西林岛一样,这些都已经是泛大陆甚至跨越创世神界和龙界的历史遗产,每一天,都有来自大陆各个年轻人,带着崇敬的目光来参观这些伟大人物的故居。

  冬去春来,在冰雪融化成潺潺流水中,无数红黄蓝粉紫的花朵悄然装饰着史坎布雷这座古老的城市。

  凌晨时分,就在古城北面,一座巨大但是长满蒿草的贵族府邸里,传来一阵朗朗读书声。

  “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圣经曰:有人打了你的右脸,那么把左脸也伸给他。”

  “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

  透过院子雕花围墙,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在院子的茅草地上坐着一大群10多岁的孩子,看年纪,大的有15、6,小的不过8、9岁,在他们前面,有一面矮墙,用墨汁涂得漆黑充作黑板,用土坷砬写一排排字,地上还散放着很多书。

  有意思的是,黑板前面站着的黑衣小男孩,猛地一看,年轻似乎是这一群孩子里最小的,手拿教鞭,摇头晃脑地在带读,倒也颇有些启蒙小先生的味道。只是,这启蒙教育不以三字经做教程,反而搬出一大堆历史上宗教名人经典语言,倒也很有意思。

  “你,二狗剩子,给我解释一下,什么是圣经曰:有人打了你的右脸,那么把左脸也伸给他。”小男孩伸出教鞭提问。

  “是,老大。”被提问的小男孩马上从地上爬起来,两手背后,腰挺得倍直:“老大,上次这个问题您已经教给我们了,以后出门收保护费的时候,态度好的,从圣经里撕下这页送给他们;态度不好的,打服了以后,再把这页撕下来送给他们。”

  “错!”黑衣小男孩大吼一声,教鞭立马抽在二够剩子的屁股蛋子上,二狗剩子疼得一直吸气:“奶奶的,从来不知道举一反三,这个样子,以后我怎么期待你成为我的得力臂膀呢?别冲我呲牙!这句话的第三个意思就是,老大打你的右脸,要连忙把左脸也伸过去,这就是铁的纪律与无条件的服从,明白么?!”

  “明白!”

  “他妈的,没有吃饭么?我听不清楚!”小男孩的教鞭快速问候了四五个学生的屁股,几十个孩子连忙扯着喉咙大吼:“明白!老大!”

  黑衣小男孩哼了一声,歪着头看了看,显然这一次略微满意了些:“小布什,你说说,我们的目标是什么?”

  “是,老大。”一个长得和猴子有几分相似的小家伙从地上蹦了起来:“老大明示: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吃最象的肉、喝最好的酒、揍最牛的人、花最多的钱、泡最好的妞……”

  “妈的,你他奶奶思想怎么这么不健康!我什么时候说过泡最好的妞?!”黑衣小男孩用教鞭连续问候小布什的屁股还不解气,飞起一脚把这个十多岁的小男孩踢出去四、五步远:“他妈的,我跟你们说了多少遍:百善忠为先,论心不论事,这上半句是教育你们要听老大的话;万恶淫为首,论事不论心。这下半句就是告诉自古做人永远不变的原则!上古纣王是怎么丢的江山?”

  “老大,我错了。”小布什抹着眼泪。

  “唉……”黑衣小男孩踮着脚站起来,伸手摸了摸比他高两头的小男孩脑袋:“我也是,心太急,恨不得你们一日成才,这也怪我,怪我呀,实在是爱你们没商量,恨你们不成钢。好了,坐下吧。记住:今天的一顿打,未来,你会少走多少弯路啊。”

  小布什被摸得脸上充满了自豪。

  黑衣小老大再次走到黑板前:“下面,所有人,大声背诵我辈《三字经》。”

  “是,老大!”一大群孩子马上挺直了腰,朗朗的背书声再次在古老的府邸内回荡:“龟儿子,兔崽子,灰孙子,丫挺的,找抽呢,一边去,他妈的,你大爷……”

  咚……咚……咚……整个史坎布雷上空响起一阵阵低沉的钟声。

  “老大,开城门了。”小布什小声提醒着黑衣小男孩。

  黑衣小老大挥挥教鞭,让所有的孩子们停了下来,小老大站在一个大水缸上,尖细的童音一声大吼:“乱世即将到来,我们的神圣使命是什么?!”

  “劫富济贫!”一大堆孩子瞪着眼睛在下面拼命怒吼出答案!

  “我们的手段是什么?!”黑衣小男孩接着大吼。

  “偷蒙拐骗!”

  “我们的最佳目标?!”

  “有钱的小孩和女人!”

  “你们存在的价值是什么?”

  “为老大服务!”

  “好。主说,新的一天就意味着新的开始!不要浪费的青春,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工作中去!现在,我们出发!”黑衣小男孩就象一个真正的将军,小手一挥,几十个小男孩连窜带跳从已经破落的贵族府邸冲了出去。

  贵族府邸外面大街上顿时一阵混乱,所有的小商小贩几乎在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而这些孩子们奔跑中快速分成八个纵队,目标直接扑向史坎布雷八大城门。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史坎布雷虽然已经日趋破落,但依旧还是大陆西侧人口最多的城市,依旧有四条大陆公路汇聚在史坎布雷,每天还是有很多旅人来到史坎布雷。

  史坎布雷南门,三个森林精灵带着一个小男孩顺着人群走进了古城。

  众神大战后,越来越多的森林精灵开始走出妖精森林,这些正直、善良、疾恶如仇而且有着灵宝女王作后盾的精灵们已经成为泛大陆一支无法忽视的力量,甚至已经在普通人类居民中获得足够的尊重。据说,拜火教亚当.平殿下曾经开玩笑:如果建立一个森林精灵教,估计立刻就会有百万计的忠实信徒。

  这三个精灵,一男二女,看上去大概就象人类二、三十岁的样子,他们一如其他精灵一样,俊朗秀丽。倒是旁边的小男孩,吸引了更多人的目光――这个小男孩身上竟然同时具有精灵和人类的特征!

  这个小男孩或许就是很少见的半精灵或者说是半人类,这就很奇怪了。

  草原精灵和人类之间通婚还能见到,而高贵的森林精灵一般情况下根本对人类都是不屑一顾,另外,就算有人类和森林精灵通婚,生下来的孩子也不会被森林精灵们的认同――精灵和人类有着同样的陋习:注重血统的纯正。

  这个小男孩如果真的是半精灵,怎么会很亲昵地握着女性精灵的手?

  “姨。我们是要去祭拜爷爷么?”小男孩仰着头问。

  “恩,是呀。今年就由你来替你娘祭拜爷爷。”女性森林精灵低头温声说。

  “我还从来没有见过爷爷呢,爷爷很伟大么?爷爷是龙骑士么?”小男孩摇晃着女性森林精灵的手。

  “恩……”这个问题显然不好回答,三个精灵互相看了看,最终那个男性精灵蹲了下来:“你爷爷不是龙骑士,但是,他可比龙骑士伟大多了。其实,我也没有见过你爷爷……”

  男性精灵语气里露出遗憾。

  “那你一定见过我爹了?可惜……我就没有见过我爹。”小男孩低着头小声嘀咕着,用脚在地上画圈圈。

  旁边的两个女性精灵身体微微一颤,连忙蹲了下来,拉着小男孩的手:“放心吧,你爹那样伟大的人,早晚有一天会骑着他的七彩龙出现在你的面前,你现在需要做得就是努力再努力,别到时候让他失望。”

  “哦――”小男孩低声应了一声。

  远处,那个黑衣小男孩和猴子有些近亲的小布什躲在一根柱子后面嘀嘀咕咕着。

  “看见没有,就三个蹲着的人,左边那个女的,腰上系着一个钱袋,里面最少有两把钱,看轮廓形状,还有紫金币。”黑衣小男孩眯缝着眼睛仔细辨认着。

  “但是……但是老大,那可是森林精灵,他们每一个都是最牛的弓箭手和魔法师,我怕我们……”小布什不是很自信。

  “怕?怕就不要出来混!记住,我说的,要化恐惧为力量!”小老大狠狠瞪了一眼:“按计划行事,他们中间那个小屁孩身上一定也有值钱的东西,你去海捞一下,那个女的,哼……看我的手段。”

  “哎……哎……你抓不着我!”小布什象兔子一样窜了出去,一边跑,一边回头冲着后面的小老大嬉笑着喊着。

  “你……你……等等我,等等我……”黑衣小老大就象一个真的八九岁的小男孩,踉踉跄跄地在后面追着。

  大街上眼睛尖的人,一个个连窜带跳地躲开了。不知情的人还傻呵呵地看着热闹。

  小布什嬉笑着一头撞进了三个精灵中间,都撞上了,还笑着喊:“你就抓不着我……”

  三个精灵吓了一跳,看到是一个小男孩,才长出了一口气,就在这时,后面那个黑衣小男孩也一头撞在了女性精灵的腿上,被撞得摔了个仰八叉。

  “小弟第,怎么了?撞疼了没有?快给我看看。”女性精灵伸手就把黑衣小男孩拉起来想仔细看一下。

  想不到,那个小男孩抓着前面大一点的孩子,嬉笑着:“抓着你了,抓着你了,你快带我去,快点,不能骗我。”

  两个男孩嘻嘻哈哈地跑了。

  三个精灵不禁莞尔,唉……这些人类小孩子,一直就这样调皮。

  “你们发现了么?”男性精灵一边笑,一边冲两个女孩比划:“刚才那个小的孩子,黑头发、黑眼睛,鼻直口方,猛得一看,还真有点副团长的味道。”

  两个精灵女性一愣,脑子里回想着副团长的样子,突然,鼻子一酸,眼睛里同时流出了泪水。

  “姨,姨,你们怎么了?”身边的小男孩连忙用手摇着两个精灵女士的手。

  “没事……风吹的,沙子进了眼睛。”左侧的精灵女性连忙用手抹去了脸上的泪花,捂着鼻子轻轻吸了两下,让自己尽力恢复正常。

  右侧的精灵女性用牙齿咬着纤细白玉般的手指,更小的声音和男性精灵哽咽了两句:“你以后别这么说了,好么?我们这是来祭拜池将军的,不是来祭拜副团长的。唉……也不知道副团长的孩子最后怎么样了?想来,会和副团长一样伟大,只是……一百多年都过去了,或许,这孩子都没有任何消息……早就不在人世了。”

  地上的小男孩瞪着眼睛看着:“姨,你们说的副团长,是谁?是我大伯还是我三叔?”

  左侧精灵女性伸手抱起了小男孩:“是你大伯。走了,我们先去找地方住下,回头,我们看看能不能在城市里找到你大伯的雕像。”

  树屋酒吧还是100多年前那个树屋酒吧,就连屋子里的布局,还和100年前几乎一模一样,在树屋酒吧的最里面,还保留着当年拍卖宫廷御物的拍卖场,当年,佣兵王艾米殿下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手舞拍卖锤,站台子上喜滋滋地看着下面无数豪富竞相抬价。

  三个精灵在这里遇到了麻烦――女性精灵的钱袋竟然被人齐着腰带拉断!聪明的精灵马上猜到了这个“小贼”是谁,仔细一检查,他们发现半精灵小男孩脖子上少了一个挂坠,这个挂坠本身不值钱,但是却是佣兵王艾米当年送给灵宝女王陛下的礼物。

  三个精灵脸都有些发烫,太丢人了!在所有的种族中,精灵以六识敏锐著称,而这三位精灵还都参加过众神大战的远征神界,而且,现在还都是精灵王国长老!以这样的身份还被小贼得手,已经注定会被人笑话一辈子的。

  找了点零花钱,最年轻的精灵女子陪小男孩先住了下来。另外两个精灵决定出去找回这个场子。

  森林精灵的六识在整个人间界首屈一指,而森林精灵又能够与植物沟通,所以,森林精灵的追踪术,天下无双!

  半个小时后,一男一女两位精灵已经站在了跃上了古老府邸的围墙。

  围墙里,至少三十个以上的小孩子,小孩子中心竟然是那个长得有些象副团长的小男孩。

  “妈的,我再说一次,所有人都把东西上交,老子自然会统一分配,谁他奶奶的敢他偏手,我砍了他猴爪子!”黑头黑眼睛的小男孩在孩子群里怒吼着:“都他奶奶的把裤腰带解开,把衣服兜都翻开,原地跳100下,快,你他妈的快跳!”

  一大堆小破孩就这样原地一五一十地开始跳起来。

  “还别说,这个小东西长得还真有七分象副团长。”女性精灵小声嘀咕着。

  “象……哼……”男性精灵冷冷地哼了两声:“这话你可千万别和几位殿下说,否则,他们知道了一定会过来查看。估计,他们都会被气死的。这还副团长呢?这就是典型的土匪!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副团长和沙若殿下绝对不会留下这样的根。”

  “倒也是。”女性精灵小声附和着,不过,很快精灵女孩又小声地笑了出来:“也不能完全这么说,你看我们的小殿下,除了相貌之外,脾气禀性哪里有一点点像亲王殿下?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吧。”

  “那……是以为小殿下血统里有咱精灵的血脉,如果就是亲王殿下,哼……还不得把整个妖精森林掀个底朝天?你难道不记得当年团长大人几次进入妖精森林,他哪一次干过哪怕一点好事?没有他,上一代女王陛下还……”男性精灵撇了撇嘴。

  嘘――女性精灵连忙用嘘声制止了伙伴的牢骚:“别瞎说,这里可不是妖精森林,史坎布雷可一直卧虎藏龙,你这话如果让龙族、矮人、兽人……随便什么人听到,再一传出去,妖精森林都会被拆掉的。”

  “他奶奶地,让老子看看,今天收获到底怎么样?”院子里的小男孩随手解开精灵的钱袋,用力抖了抖,近百枚金币和数十枚紫金币哗哗在地上,其他的孩子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一个个都看傻了,黑头发小男孩哈哈放肆地大笑起来:“老子一看,就知道那几个人是真正的肥羊,奶奶的,还吹牛说精灵六识多么敏感,小爷爷一出手,那个精灵女的木呆呆的,真的像一头羊,立马被拿下。”

  “我要去揍这个爱嚼舌头的小鬼。”女性精灵脸色马上变了。

  “哎――”同伴连忙拉住了她:“以一个精灵的高贵之身,和这样一个看上去年龄不会超过10的孩子一般见识,你不觉得丢人么?”

  女性精灵被说的脸一红,这才意识到眼前的这个小男孩说不定还穿着开裆裤。

  “哎……你那是什么?小约瑟。”黑头发小男孩皱着眉头指着另外一个小孩说。

  被指着的小男孩在原地跳动的过程中,身上突然掉下来一本红色的小厚册子。

  “老大,嘿嘿,这是我拿您上个月发的例子钱买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需要您的保护。”小约瑟陪着笑从地上拣了起来。

  周围的孩子们眼睛尖,马上有人看到了书皮上的字,孩子群里立刻爆发出一阵羡慕的惊叹声。

  “哇……是《艾语》哦。”

  “我靠,这小子太舍得了,竟然买的是最新版的《艾语》,而且,还他娘的真是正版。”

  “我怎么没有想起来,真可惜,上个月的例子钱都被我吃了,早知道,我也去买一本,干咱这行的,可以不吃饭,但是贴身怎么能没有一本正版的红宝书呢?”

  哼――黑法小男孩一声冷哼,所有的议论声全都消失了:“你那是……就是那个那个……什么《艾米.哈伯语录选集》?”

  “是呀,老大果然不愧是老大。”小约瑟苍白的脸上泛起一阵红晕:“要不我先把书借给老大看看?”

  小男孩一言不发,伸手拿过了《艾语》,翻了两页,突然把崭新的书扔在地上,还狠狠跺了两脚,其他的孩子们都傻了。

  “艾米这个人,最他奶奶的傻,假仁假义、优柔寡断……以后别再把这破书拿到老子面前。这种人早该死!他早点死了,也不至于害死那么多,还得别人妻离子散!”黑法小男孩咆哮着,把那本书踢飞了出去!

  “他奶奶的。”刚刚还拦着同伴的高贵精灵突然也说出了三字经:“我的手怎么这么痒?我现在就下去狠狠抽这小子一顿!你别拦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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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冰雪友情  第一章 冰雪故人来

  
  是历史造就了英雄,还是英雄造就了历史?

  这一直是很难辨析关系,但是,就从红月历203年开始,以一个小佣兵身份进入艾米大陆史的艾米.哈伯来看,前10年,是历史在造就英雄,而后10年,则是英雄与历史的共舞。

  ——大陆史学家艾米的第十二代玄孙尼尔.哈伯研究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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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呜~~~”

  一阵紧似一阵的牛角号在海克村北边响了起来,伴随着号角声,一个嘶哑的声音从远到近的传来:“雪狼来了~~雪狼来了,大约有20只,大家快躲呀,还有10分钟就进来了。”一个气喘吁吁的猎人骑着雪鹿出现在村子北口。

  村子里外所有干活的人的手全都停了下来,无论是男女老幼,都以最快的速度把地里的干活的雪鹿解下干活用的工具,把屋檐下的雪鸡赶到笼子里,把正在吃食的雪豚用筐子装起来……每一户人家都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些家畜赶到屋子里或者抱到屋子,不约而同的掀开床上的铺盖,把床上一个铁板掀开,把一个个家畜从一个大洞里扔了进去,然后所有的人都从洞里下去,把铁板门反锁上。

  “艾米,快进来呀”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村子南边的一个小茅草屋里响起,“雪狼马上来了”,老爷子的声音越来越急,越来越严厉。

  “等等,爷爷,我马上就来,昨天刚刚孵出来的两只小雪鸡跑到草丛里了”,稚嫩的声音在茅屋篱笆外传来。

  “嗷呜~~”狼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从屋子里冲出了一个高大的身影——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冲到院子门口,一把从矮草从里抓住一个小男孩的后脖领子,不顾他的又踢又打又叫,“爷爷,放开我,马上就找到了,否则他们都要被吃了,呜呜~~放开我,爷爷。”两个人身影也藏匿在了自家床上的洞里。铁门刚刚扣上,雪狼已经冲到屋子里,一只最雄壮的雪狼的爪子已经开始试图掀开铁板,其他几只狼围着铁板嗅来嗅去,白色的呵气从铁板上吹了下来。

  “呜呜,爷爷,小鸡肯定死了”,洞里的小孩子一点都不在意头顶上的响动,哭着说。

  “艾米,听话,小鸡还可以再孵出来的,下次会出来更多”,老人无奈的劝着孙子。

  “爷爷,为什么村子里那么多猎人,没有人去打死哪些雪狼?上次我们一起去杀雪熊,雪熊比雪狼厉害很多,我们都可以杀死,为什么大家不杀雪狼”。艾米一抽一喘的哭着问。

  “唉~~”老者长叹一口气说“雪狼是不能杀的,谁如果杀了,那么要以命顶命的。”

  “那上次哪些外面来的叔叔怎么就杀了雪狼,而且杀了30多只?”艾米不服气的问。

  “他们是佣兵呀,佣兵可以杀死的。”老者也不想和小孙子解释过多。

  “长大了,我也要当佣兵~~”艾米握住拳头。

  海克村位于冰封大陆的暖水河的东侧,按照艾米帝国和哈米人王国的边境划分来看,这里应该属于哈米人王国的领地。但是哈米人自古以来就习惯生活在寒冷的冰雪中,而暖水河的发源地是一个火山爆发后形成的温泉湖(雪月湖),雪月湖的附近以及暖水河的沿岸就形成了冰封大陆上绝无仅有的没有冰雪的地区。

  在艾米帝国500年的历史中,屡次希望通过外交、战争、讹诈等手段获取雪月湖和暖水河领域,却均未成功。

  红月历3年、红月历12年、红月历35年,红月历47年、红月历52年,在短短的50年中,艾米帝国两代国君以雪月湖和暖水河领域为目标发动了五次大规模的战争,动用了包括龙骑兵在内的所有兵种。每次的战争却以千篇一律的结局告败。

  在大陆南端,艾米帝国往往在最短的时间内攻占了所有的土地——或者不能用攻克这个词,因为在这个领域哈米人王国从来没有放过一兵一卒。战争开始后,在艾米帝国北部连邦的最北侧——冰雪森林,大批的哈米人狼骑战士总是沿着冰封大陆唯一的龙牙山大陆公路向艾米帝国北部连邦发动进攻。

  在冰封大陆上,无论是任何兵种,面对须发洁白的哈米人,面对用白色熊绒编制的冰雪战衣,面对雪白的雪狼战骑,面对雪白一片的大陆,都只有一个结局:逃跑。

  任何兵种在冰雪大陆能够发挥的战斗力只有10%不到,即使是天下无敌的龙骑兵,能够发挥的战斗力也不过50%,艾米帝国的龙骑兵数量是多少呢?还不如哈米人的狼骑兵的一个小队多。

  也有几位艾米帝国国君希望通过外交手段或者是讹诈来获取雪月湖和暖水河,但是哈米人王国简单的脑子,只要看到任何和国土有关的字样,都拒签任何协议。

  造成这种局面的唯一原因,是因为艾米帝国的开国君主艾米一世已经成功的欺骗了一次哈米人帝国的国君,并且在那次欺骗中,获取了大约相当与原有帝国领土25%大小的哈米人帝国的领土,并建立了艾米帝国北部连邦。艾米一世承诺哈米人帝国,愿意用自己国家最好的领土——艾米诺儿大陆腹地花语平原,换取冰封大陆南端的领土,并向哈米人帝国国君展示了盛产与此各类水果、动物。哈米人帝国谬亚七世其心大动,不顾王弟和皇太后的极力反对,签下了当时两个大陆震惊的领土交换协议,在协议签订之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艾米一世疯了,用最富有的领土换取了最贫瘠的领土――除了哈米人帝国当时的皇太后和王弟,而后者愤然回到了自己的领地,冒着被处死的危险宣布独立,成立北哈米人帝国。

  当时,谬亚七世急于迁都花语平原,并做出了逐步放弃冰封大陆领土的重大决定,所以没有和王弟斤斤计较,而王弟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把自己的属地从哈米人帝国陪都迅速扩张,直到占领了整个龙牙山以东以北的大陆。

  欢天喜地的谬亚七世以及群臣来到了花语平原,最先的感觉是来到了世外桃源,花语平原北部,一年四季如春,空气湿润,各色的鲜花绽放不断。在平原上策马扬鞭跑三天三夜,眼前不会没有鲜花,鼻间不会没有芳香。花语平原南部,是潮湿的多雨地带,大面积的阔叶雨林中有无数甜美的瓜果。

  但是,定都五年间,谬亚七世所建立的新的都城三次被周边诸国攻破,最后一次,谬亚七世冲入帝国军队中,以血洗刷了自己错误决断后的耻辱。

  为什么冰封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到了艾米诺儿大陆后虎落平阳被犬欺呢?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雪狼骑兵到哪里了?

  据后世兵法学家称,兵种相克学说和兵种加持学说,是用皇帝的血和十万雪狼骑兵的血写成的。

  世代居住在冰封大陆的哈米人,须发都非常长,尤其是眉毛和眼睫毛,为了避免阳光照射在雪地上致人盲目,哈米人的眉毛和眼睫毛不但长,而且生长迅速。但是到了潮湿的花语平原后,这种生理现象,简直无法忍受,眉间常常挂满水滴。王公大臣尚且有时间请人帮自己修理。士兵呢?这种情况如何打仗?雪狼毛发更长,而且均为白色,到了闷热的平原地带,不适应气候的雪狼根本没有任何战斗力。在战争中,原来天然的保护色,现在变成了每次打仗后裹尸布的颜色。

  最后,十万大军进入花语草原的大军,只有一万多人踏上了故乡的土地。从那之后,哈米人学会了一点,不再与任何人谈任何有关于领土的事情。

  雪月湖是在哈米人退回冰封大陆100年以后火山喷发的产物,哈米人不会在这上面犯任何错误。

  基于花语平原的原因,哈米人对雪月湖和暖水河敬而远之,不派任何部队,但也绝对不允许这边领土丢失。战争一旦爆发,立刻从冰雪森林出兵威胁艾米帝国外部连邦的都城冰之堡垒。最后,胁迫艾米帝国退兵。

  暖水河和雪月湖对哈米人王国还是有一定的利用价值——放养雪狼的觅食地。为了保证雪狼的战斗力,哈米人王国所有的雪狼都不会圈养,全部都是放养在野外,或者换一个说法会更准确一些,在战争爆发后,哈米人凭借自己天生的感觉,寻找到野狼群然后招募野狼入伍,野狼们也异常配合,战狼们会以群落划分到各个狼骑兵团队,狼头就成为队长的坐骑,其他的狼会根据在狼群中的地位,分派给不同级别的战士。

  事实上,哈米人王国也没有实力饲养这么多战狼,对于建立在贫瘠的冰雪大陆的哈米人帝国来讲,任何一次全员动员的战争都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国家经济将自动崩溃,其经济崩溃的核心原因就是被战狼吃穷的。

  雪狼的数量一直在十五万头左右,原来是遍布在冰封大陆的各个角落,自从艾米帝国在冰封大陆拥有领土后,雪狼很奇怪的自动退缩到哈米人王国和北哈米人王国领地,各有七万头左右。大陆上动植物非常稀少,雪狼的觅食难度也非常大,往往几天几夜的奔波才可以捕捉到一只猎物。于是,袭击非哈米人人类村落也成为雪狼觅食的主要手段。哈米人并不反对其他种族在冰封大陆上居住——只要缴税就行,但是哈米人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雪狼。凡是人类的村落中,均有躲避狼群的各种办法。而且越来越多的常住居民已经习惯了这种“狼来我藏,狼走我出”的生活,并认为这也是应该交付给哈米人王国的一种税赋。本来哈米人王国清廉的生活就不会向国民收太多的税,所以即使加上“狼头税”相对于其他国家还是要轻很多的。

  海克村就是这样一个需要缴纳“狼头税”的村子,人们已经习惯在每次狼群来到时候,只带走主要的大型家畜,而留下适当的家禽供狼爷爷们享受。狼群一般不会呆很长时间,第一,他们很不适应这种闷热潮湿的空气;第二,下个村子离这里只有半天的路程,那里也需要收税。它们一般停留的时间不会超过半天。

  “怦……怦……怦……”

  在刺拉刺拉的狼爪子抓挠中声音中,艾米头上的铁板有节奏响了起来,一个悦耳的男声响起:“请问这里哈伯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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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艾米帝国史学家分析,艾米一世并没有想欺骗谬亚七世,正如后来的历史,在哈米人王国不得不撤离花语平原的时候。尽管唾手可再次得到花语平原,但是国力正强艾米帝国没有派一兵一卒进入花语平原,也正是在这个原因下,大陆上第二强国神圣教庭才得以发展。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号称是大陆王艾米一世做出这样一个看似错误的决定呢?

  或许,我们从500年后,同样一个叫艾米的小佣兵身上可以发现大陆王的根本目的。――大陆王研究专家艾米帝国皇家学士非勒研究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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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艾米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后,突然意识到狼与人的共存,吓的紧紧抱着爷爷,几乎尖叫了起来。

  海克村,从来没有哈米人的到来,即使需要收税,也是哈米人派其他种族的人类来。所以在这一带,有狼无人,有人无狼,狼与人是不会同时并存的。

  “唔,这是哈伯家吗?我是莱克.哈伯的朋友。”男子的声音悠悠然从上来传来。

  “爸爸,爸爸,他是爸爸的朋友”艾米听到爸爸的名字,几乎忘记了一切,伸手就要打开铁板门的扣锁。老人的手拽了艾米一下。

  “听你的语言,你不是哈米人,应该是从艾米帝国来的吧?”老人沉声问。

  “嗯,是的,你是哈伯叔叔吧,我和莱克都任职与艾米帝国边境守卫军。”男子的声音依旧缓缓的说。

  “你怎么和雪狼在一起,它们除了哈米人其他的都会吃掉的,你……”老人的迟疑的问。

  “哦,没事,我让它们走,呵呵,哈伯叔叔,有一些特殊的机缘,所以我是艾米帝国少数不会被雪狼吃掉的人。”男子说完以后,似乎冲屋子里的雪狼在说话:“嗨,兄弟们,走吧,我有事情,小白,让你的兄弟们离开这个村子。”

  “呜~~”

  一阵低沉的狼嗥后,屋里屋外的雪狼的声音很快消失。

  老人打开迟疑的把铁板门打开一条小缝,从缝隙里确认确实没有任何雪狼后,老人才完全打开门。

  一个身穿艾米帝国传统服装的中年人坐在床边,看到老人出来,立刻站起身来,礼貌的向老人点头致敬。

  “哈伯叔叔,你好。我是莱克.哈伯在军队中认识的朋友,我叫寒枫.池,或者您叫我池寒枫也行,这样可能更顺口一些。”

  “叔叔,我爸爸呢?”艾米跳出地洞立刻着急的问这个青年男子,哈伯老人眉目间也表露出同样的问题。

  “嗯,准确的讲,我也不知道,所以我才来到这里。”这个年轻人一本正经的讲。

  “大概情况是这样的……”在哈伯老人的示意下,年轻人坐在床边讲起了他来海克村的缘由。

  海克村的村民和大多数暖水河的居民一样,多是从艾米帝国和神圣教庭迁移而来的,这一带,北部是长1000公里宽200公里的冰雪森林环抱,东部是冰封大陆上唯一的非针叶森林――暖水河森林,面积也非常大,纵宽各有300公里左右。南部和西部是大海。

  艾米帝国没有权力在这里建设港口,而由于气候的原因,哈米帝国不会在这里建设港口。所以大多数居民一但移居到这里,基本很少再会离开,尤其是象哈伯爷爷这样的第一代移民。

  年轻人不同,莱克.哈伯的童年是在帝国北部连邦渡过的,在海克村长大后,年轻人心性高,不愿意在一个地方久居,执意要去外面闯世界。哈伯老人的意见非常明确:年轻人需要出去闯荡,人生数十年,应该在年轻的时候去做年轻人应该做的事情。

  这样,在10年前,最近的一次艾米帝国入侵战中,20岁的莱克.哈伯以向导的身份加入了帝国军队――如果不是大部队行动,很少有人可以活着走出冰雪森林或者是暖水河森林。

  红月历187年,即5五年前,已经在军队累积军功成为艾米帝国边境军大队长的莱克。哈伯利用休假带着自己年仅2岁的儿子艾米回到了海克村。

  莱克.哈伯的太太在生育艾米后,身体虚弱,无法抗御冰封大陆的寒气,一年后去世。而莱克。哈伯军旅生活又实在无法照顾儿子,所以把包袱甩给自己的父亲。

  前面的这些事情,是哈米早已知道的,而且知道的详细程度比寒枫.池还要多。后面的,则是池寒枫来到这里的最主要的原因。

  同样在红月历187年,寒枫.池奉命从帝国首都调职到帝国北部连邦边防军供职,时任边防军骑兵大队长。在莱克.哈伯探亲回到军队中,发现原来的骑兵大队长已经调职回帝国边境花语平原,在非常正式的拜访中,认识了寒枫.池。

  据这个叫池寒枫的男人说,在之后的一系列配合中,时任边防军冰川步兵大队长的莱克.哈伯数次与他有救命之恩:红月历188年,新上任未久的池寒枫帅队追击冰雪森林里出来骚扰边境的雪兽人,对地形不熟的池寒枫被雪兽人带进了冰雪森林深50公里的寒冰谷,本想一举歼灭这些雪兽人的骑兵大队一鼓作气冲下来后才发现,雪兽人利用寒冰谷两侧的冰梯逃走,而顺坡冲下来骑兵回头望着30°的斜坡有一种被上天抛弃的感觉――20公里长大斜坡,冲下来只用了半天,但是回去呢??还有人可以回去么??马匹根本没有力气一边爬坡一边克服光滑的冰层。

  莱克.哈伯获知池寒枫的部队去向后,很快判断出最坏的结局,带领冰川步兵大队连夜乘雪橇赶路,追到寒冰谷。然后利用雪橇上带着的棉被愣是铺出了一条不滑的路面,让边防骑兵大队免去全军覆灭的灾难。

  当然,这样的情况还有几次,但是其他多是个人对个人的帮助或者救命之恩,池寒枫叙述的就很简单。

  红月历191年年底,时任边防军骑兵大队长和边防军冰川步兵大队长的莱克.哈伯同时接到帝国北部连邦的总督命令,回帝国北部连邦的总督府所在地,护送帝国大法师参拜位于北哈米人王国内的冰之乞愿塔接受试练。

  其中一个大队只需要护送出艾米帝国边境的冰雪森林,而另外一个大队的任务则需要把大法师护送进入乞愿塔。

  在帝国已有的历史上,前后一共有342位大法师,其中134位主动提出愿意进入乞愿塔试练,据记载,选择冰之乞愿塔的大法师一共35人,但是成功通过试练后的法师仅三人。这三人中一个人进入乞愿塔后5年后结束试练,另外两位都是在十年之后结束的试练。据这三位帝国魔导师(通过试练的魔法师将回获得魔法工会的魔导师称号)的魔法日记中描述,进入试练塔后,实际上是被扔进了冰雪结界,在结界的幻境中锻炼并提升自己的魔法水平。

  护送的任务是以国家的名义向哈米王国和北哈米王国递交国书,这一路行程,最高级别危险的地带有三处。

  冰封大陆三大险地依次是:试练洞穴、龙牙山、冰雪森林。

  而本次行程将全部经过这三大险地,在这三大险地中,冰雪森林相对还是最安全的。

  冰雪森林的危险在于雪狼、雪兽出没,渺无人烟无法获得补给;传说龙牙山附近有冰雪系的绿龙出没,偶尔会袭击大陆公路上的商旅行人;至于试练洞穴的文字记载,距离最近的一次是56年前,护送上一个大法师去试练的队伍描述――必须通过长达150公里试练洞穴,然后才可以到达冰之乞愿塔,这150公里的洞穴内,至少需要走10天,里面怪兽非常多,而且多数会冰系魔法。750人的护送大队,从试练洞穴一进一出失去了70%的战士。

  大概的行程安排如下:从冰之堡垒到帝国北部边境,走大陆公路,500公里,约耗时15天。

  冰雪森林,走大陆公路,250公里,约耗时10天。

  到哈米王国国都递交国书,走大陆公路,300公里,约耗时10天。

  从哈米王国王都到龙牙山,走大陆公路,450公里,约耗时15天。

  横穿龙牙山,走大陆公路,150公里,约耗时7天。

  到北哈米王国国都递交国书,走大陆公路,300公里,约耗时10天,而事实上,虽然冰之乞愿塔位于北哈米王国,但是进入乞愿塔唯一的道路却在龙牙山西面的哈米王国境内,所以必须再次返回到哈米王国。

  从北哈米国都到龙牙山西侧,走大陆公路,450公里,约耗时17天。

  沿龙牙山山脉向东南行进到试练洞穴,300公里,无大陆公路,无人烟区,约耗时20天。

  试练洞穴,150公里,无大陆公路,约耗时12天。

  整个行程往返耗时约200天,加上在两个国都盘亘的时间,整个耗时大约230天。

  最近四年来,莱克。哈伯和池寒枫配合完成的任务非常多,但是这是他们第一次在任务中吵架。

  池寒枫的语音越来越沉重,艾米和爷爷的心情也越来越沉重~~只有生活在冰封大陆上的人,才知道冰封大陆的危险。

  百里无人烟对这个大陆太平常了,一次狂虐的暴风雪,可以让方圆数百里的人全部丢失性命――其他大陆的没有人可以想像,一场暴风雪可以连续下十天,雪厚三米以上,所有的人都会被活埋窒息而死。

  能够在这个世界里存活下来的野兽都具有极其巨大的能力和破坏力,当然,可以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下来的人类与其他大陆的人类相比,也彪悍勇猛很多。

  “按照预计的行程,我们走出了冰雪森林……”这个叫池寒枫的男人已经走进了回忆的历史中。

  常年在冰雪森林附近活动,冰雪森林对边防军来讲,已经不够成太大的危险,就象这一次,在击退了3次雪兽的进攻后,两个大队的帝国军队平安来到了哈米王国的领地。

  但是就在哪支队伍返回帝国,哪支队伍继续护送下去这个问题上,莱克。哈伯和池寒枫之间争吵了起来。

  大家都承认此行风险非常大,所以都要抢着要去。

  莱克.哈伯试图用两个理由来说服池寒枫:

  1、没有子嗣

  2、雪地行军,骑兵反而成累赘

  但是在池寒枫的认识中,这恰恰是莱克.哈伯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

  1、莱克如果出了事情,儿子就成了孤儿

  2、雪地行军,马匹多少可以快一点,而且如果出了事情,马匹还可以杀了吃肉――下了马的骑士自然就是步兵,哪里比冰川步兵差?

  最后,两个好伙伴动了手――既然如此,强者去吧,强者生存的可能性还大一些。

  池寒枫自信十足,从8岁开始进入帝国骑士学校,在武技方面一直是学校中的佼佼者,而且在20岁的时候,就通过××试练,成为了××骑士。

  讲到这里的时候,池寒枫的语音突然含糊了起来,关注于莱克.哈伯生死的爷孙两人没有太注意他话语中的枝节。

  比斗是私下进行的。

  战斗的结果是池寒枫绝对无法想像的,一击告负。

  在以前两个人合作的任务中,骑兵大队往往执行的是突击任务,而冰川步兵大队执行的往往是压阵或者撤动的任务。池在印象中从来没有看到莱克.哈伯出手,而且他怕打击这个山野猎人出身的好朋友,也从来没有了解他的武技如何。

  但是这次较量中,池寒枫骑着自己的坐骑的挺着长枪冲向莱克.哈伯,没有任何花巧,风雪中莱克.哈伯迎了上去上,双手大剑直接硬碰硬的砸在了长枪上,池寒枫觉得手一热,长枪被震得离开盾牌防御区域。莱克.哈伯立刻后退――使用长枪的骑士,如果枪和盾中间一旦出现空隙,就意味着死亡。

  池寒枫后悔自己没有用双手矛,否则一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算了,兄弟,不要再争了,这就是你我的命运。”莱克.哈伯拍了拍池寒枫的肩膀。

  “我的儿子今年7岁,本来我想再过一些时候把他接到冰之堡垒,让他好好锻炼,现在这个任务交给你了。帮我照顾好他。如果我回不来的话……”

  “这是11个月之前发生的事情了。”池寒枫眼睛已经湿润了。

  “我爸爸死了吗?”7岁的小艾米着急的语无伦次的问。

  “不知道,1个月前,从乞愿塔回来的士兵说,在大法师进入乞愿塔的时候,发生了结界风暴,不但大法师被卷入了结界中,在结界附近的10个随同法师有3个被卷入了乞愿塔,你爸爸为了大家的安全,冲到乞愿塔门口,用力想把门推上,不让结界风暴冲出乞愿塔,在他用自己的双手大剑作为门闩把门扣上的时候,自己被吸了进去。”池寒枫似乎恢复了状态。

  “他能回来么??什么是结界风暴?”小艾米担心的问。

  “应该可以,但是不知道需要几年。你还小,等你再大一些,你自然会知道。”这个后来被艾米称作叔叔的人简单的回答。

  红月历192年,一个叫池寒枫陌生人以艾米的远房叔叔的名义成为了海克村的一员。从他来到海克村的那一天起,雪狼再没有光顾海克村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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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人眼中,传奇佣兵王艾米实在是拥有太多太好的机遇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成就。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在艾米的诸多传世名言中,有一句话他一提再提,但是几乎所有的后人都在刻意遗忘这句话:希望百倍的获取,必须千倍的付出。

  更少有人知道,艾米年少的时候,是多么的痛恨这句话。

  ——大陆史学家艾米的第十二代玄孙尼尔.哈伯研究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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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起床了。”悦耳的男声再次响起。

  “嗯,叔叔,我再睡一会,就一会,太困了。”刚刚8岁的艾米苦苦哀求。

  “啊,冷死了――――”凄惨的叫声从漆黑的夜色中传了出来。不过哈伯家茅屋附近的邻居已经习惯了这种特殊的定时闹钟。

  小艾米飞快的从满是冰雪的被窝里跳了出来,而恶作剧的完成者把盛雪用的大木盆放在地下后,悠悠然说了一句名言:“希望百倍的获取,必须千倍的付出。我必须把你培养成比你爸爸更加优秀的战士。”

  东方的天空刚刚出现发白,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从海克村出发,沿着暖水河向雪月湖的方向跑了过去。

  凡是一次见到池寒枫的人,都会认为他是一个贵族。在艾米帝国,所有世家贵族都具有特征:气质优雅、礼貌。池寒枫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样,但是处的长久一些就发现这个池寒枫另外的一面:促狭、喜欢捉弄人。在入住海克村两个月后,所以和池寒枫熟悉的人都被这个外来户捉弄过。大家也就相信了他对自己的描述――一个军人,只具有最低的贵族头衔:贵族骑士,而这样的头衔是无法世袭也不能拥有封地的。

  深受其害之最就是可怜的小艾米。

  这个不规矩的叔叔喜欢叫小艾米为儿子;从这个这个不规矩的叔叔到来的这一天,小艾米就从来没有睡过一次懒觉;这个家伙不给小艾米任何一点自由活动的时间;虽然从来不会打骂小艾米,但是这个家伙的一些手段往往比打骂更可怕,比如早上在被子里放些雪。

  不知道身在冰之乞愿塔里莱克.哈伯如果知道自己把儿子托付给这样有人,会是一种如何心情?

  哈伯老人开始也不太习惯这个年轻人这么对待自己的孙子,更不习惯他称呼小艾米为“儿子”。但是在和这个年轻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他还是接受了这个家庭成员。真正感动老人的是在小艾米入睡后池寒枫的一些举动~~比如在夜里起来帮助小艾米把被子掖好,在油灯下准备第二天的文化课,一大早起来跑到外面去挖雪……

  小艾米每天的功课大概如下:体能训练:早上天没有亮起床跑步,沿暖水河一直跑到雪月湖,大概20公里的样子。虽然河水是温水的,但是在河的两岸还是冰雪满地。为了跑动起来方便,池寒枫的要求是轻装上阵――只能穿一身薄皮衣。

  意志训练:跑到雪月湖后,脱光了衣服跳到雪月湖游泳。雪月湖虽然带一个雪字,但是从地下喷发上来的湖水温度极其高,虽然游泳只是在湖边,并不会进入湖心地带,水的温度也足够煮熟雪鸡蛋了。

  骤然从寒冰中跳入滚烫的湖水中,也确实可以锻炼人的意志了。

  事实上,象大多数温泉一样,雪月湖的湖水也具有非常好的医疗和恢复作用,所以无论在前一天的经受何种折磨,艾米总是可以在雪月湖的帮助下恢复良好的状态。

  在雪月湖接受一个小时的意志锻炼后。接着依旧是体能锻炼――沿暖水河游回海克村。从时间上来看,这项体能训练只维持了一年之后,就被取消了。

  艾米有一次实在太累了,在游泳的过程中竟然睡着了,富含矿物质的暖水河比重非常大,即使不用游泳,也可以轻易的浮在水面。而河水奔入海的方向恰恰就是海克村的方向,发现这个奥秘后,艾米每每利用这段时间补两个小时觉。

  直到有一次睡过头一直漂到海里,池寒枫回村子等了半小时依旧没有看到艾米回来,很着急的找了条木船,在离海岸线5公里的地方发现了熟睡中的艾米。

  回到村子后,接受的是战技训练,其实就是砍木头。砍木头和战技有什么关系?百思不得其解的艾米问自己可爱的池叔叔。

  答案一如既往的黑色幽默,“唔”,池摸了摸鼻子:“确切的说,我也不知道。其他所有的训练都是我安排的,只有这个训练是你老爸告诉我的。”似乎这也确实是莱克.哈伯的注意,当艾米奉池寒枫的指令逐家拜访海克村的居民,表示愿意免费为他们提供劈好的木材时,大多数的老居民竟然露出:“果然不愧为哈伯家的孩子的表情。”每到中午的时候,海克村的居民会把从森林里伐下来的长大的针叶硬木用雪橇送到哈伯家的小茅屋来。

  凡是砍过木头的人都知道,砍木头,最重要的是斧子,木头越大,斧头需要越大,尤其是斧背和斧刃的构造,斧背越宽越好,斧刃不一定要很锐利,但是和斧背的连接一定要很平滑。这样才可以在砍入木头后,充分利用斧子V字型结构,顺畅的把木头分开。

  虽然是池寒枫把砍木头设为艾米必须的课程,但从表现来看,这个帝国下级贵族对砍木头实在是一窍不通。即使是用最大号的双手斧也无法顺利的砍开哪怕是非针叶林的木头。

  倒是哈伯爷爷很了解自己儿子的意图,在孙子砍柴的技能训练中,仔细教给他如何使用手劲,如何使用腰力,两脚如何站立才可以发挥全部的力量,如何看木头的纹理,沿着什么样的纹理砍下去最容易,如果遇到有木瘤的树木怎么对付,如果遇到有分叉的木头怎么办。

  听哈伯老人讲的津津有味的不是小艾米,恰恰是那个叫池寒枫的叔叔。“哦,原来是这个道理,我说那个家伙怎么第一击就能砍在我枪上最不容易吃力的地方,而且在雪地里还可以站的那么稳,能够经得起我的冲击。”他若有所思的喃喃自语。

  从那一天开始,再在哈伯家破落的院子里砍木头的就是两个人的身影,一大一小。刚开始,艾米的砍柴的速度确实非常慢,最主要的原因是力气和挥动斧子的技巧,明明看好的木头纹理,砍下去斧子刃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了。如果没有池叔叔的帮忙,估计海克村200多户人家都要过“寒食节”了。

  在第一年的技能锻炼里,前半年艾米是用最大号的斧头来砍柴,后半年,斧头变成了中型斧头,而树木的直径却越来越粗。

  晚饭后,劳累一天的艾米还是无法睡觉,在雪豚油灯下,池寒枫开始教授艾米知识。在艾米眼中,这方面应该是池寒枫叔叔最为擅长的,作为帝国贵族,不论高低,对帝国历史都具有绝对的了解能力;同样,作为一个曾经是边防军大队长的帝国军人,池叔叔对军队兵种协调作战了解的程度也远非海克村一般的村民可以比拟。所以在晚上,隔一天上兵法课,另外一天学习帝国历史。

  更让艾米感兴趣的知识课后的闲聊,池寒枫一般会讲讲在帝国首都的风土人情,也会讲民间流传的一些佣兵的故事。

  看艾米听的如此入神,池寒枫有一次好奇的问他为什么对佣兵这么感兴趣?

  艾米照实回答了――因为佣兵可以杀雪狼。

  听到这句话后,池寒枫差一点从凳子上摔在地上,实在无法想像帝国步兵大队长的儿子、帝国骑兵大队长的弟子,平生之愿是成为一个佣兵。

  无论是帝国军人还是哈米人王国的军人,都不能随便杀害雪狼,就象哈米人王国的军人不能杀死帝国军人的战马一样。

  只有佣兵例外,以佣兵的习惯,很少会在一个地方做太久的停留。哈米人王国的财力还不允许他们为了惩治一两个因为某种原因杀死雪狼的佣兵而在佣兵协会发布通缉令。

  虽然百般劝阻,但是从池寒枫口中确知帝国军人不能杀雪狼的艾米以其一贯的方式固守自己的理念――沉默。

  两天以后,倒是池寒枫想开了:作佣兵也好,可以四处走走,实力强了,说不定可以到冰之乞愿塔去看看。而且就收入来看,同等级的佣兵的收入要远高于军人的收入,当然,危险程度也远高于军人的危险程度。

  立长志,不要长立志――从这一点上来看,艾米到是在最小的时候已经具有了先知先觉的本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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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奇佣兵王诞生前,双手剑士这个兵种在军队中是一个非常低级的兵种,偶尔出现,也不会运用在兵种直接抗衡的战场上。往往是作为指挥官的护从出现。

  但是在传奇佣兵王闪烁的光芒下,不但越来越多的战场指挥官、职业佣兵开始使用双手剑,双手剑士兵种也正式的成系统的发展了起来,并且在正规的部队中,出现了四个全新的兵种。

  平原突破能力与战斧战士不相上下的大剑士部队。

  任何战斗环境中,埋伏、突袭效果最佳兵种阻击双手剑士部队。

  最可怕的也是最让敌方指挥官顾忌的的双手剑士的进阶兵种——号称“战场幽灵”的狂鹫大剑士。

  当然,由传奇佣兵王本身嫡传下来的特殊剑士兵种则成为了各个国家军队攻守兼备的远程攻击部队的核心。

  ——记载于现代兵种学家池一子名著《剑士普及教程》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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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月历195年春天,在冰封大陆暖水河入海口附近的一个叫海克的天然小村子南端,有一个破落的小院子。虽然院子很破,但是以原木搭建的而成的木屋却显的非常新。院子里四壁堆着象小山一样的原始树木。

  “嗨……嗑嗒……嗨……嗑嗒……”

  在原木的中间,有节奏的传来一个稚嫩男孩的声音,如果走进院子,会就看到一个正在砍柴的男孩。

  人类真的是一种很贱的种族。身处温暖乡,吃着最好的营养品,却不一定身体很好,而且肯定无法培养出象山一样茁壮的少年。眼前的这个男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被一个自称是帝国贵族但是却有来历不明的池叔叔白天黑夜苦苦折磨3年,也绝对吃不到任何营养品,但是在他每一次上下起伏的挥舞的胳膊上,随着动作的不同,象征力量的肌肉象水银一样从腰间消失接着出现在臂膀上,接着再次消失。

  暖水河的初春非常冷,在这一带,只有盛夏才可以看到象艾米诺儿大陆上的绿色,一般的人在春天从上到下都是穿着厚厚的雪兽皮衣,但是这个十多岁的小男孩只是穿着一条皮短裤,大汗从他额头和身上不断的掉到地下,很快变成了冰粒,白色的雾气从他身上腾起。

  他往满是茧子的手心里吐了一口吐沫,然后操起一边的中号斧头,抡园了从上往下砍了下去,面前高30厘米直径半米的大圆木被一下子从中间砍成了两半。接着他又拿起了一边的砍刀,顿在地下,飞快的把木头削成合适的木柴。

  他……用……的……是……砍……刀……?

  即使是最强壮的伐木工人面对冰封大陆的针叶硬木,如果想毫不费力的砍木柴,也必须借助斧头。如果用砍刀,薄薄的刀身刚刚砍进木头就会被木头夹住的,没有办法再继续砍下去的,往往需要连续砍五、六次才可以砍到底,而且砍刀刃损坏的非常快。

  需要有多大的力气,才可以把砍刀当斧头用?

  “儿子,过来一下。”屋子里的人厚着脸皮继续占着便宜。

  “好的,池叔叔,我马上到。”艾米把木柴整齐的拜访好,然后走进了去年夏天刚刚盖好的小木屋里。

  “从今天开始,你需要学习武器的使用,以后下午你不用砍那么多柴了,反正村子里的人也用不了,每天下午拿出一半的时间学习武器。”池寒枫很少有这么郑重其事的时候。

  “你喜欢什么武器呢?吖,我推荐你使用骑士枪和长剑的组合怎么样?你一定适合的。这会成为你的最爱的。”没有管艾米的态度,池寒枫开始强行向艾米推荐起不知道是谁的最爱。“你看,在同龄人里你身材虽然比较高,但是又没有高山人那么高的身材,所以双手巨斧一定不适合你;根据我对你的了解,你肯定不喜欢弓箭手这种靠偷袭人吃饭的职业;单刀加盾牌的组合杀伤力太少,适合没有力气的人。锤类武器已经越来越少有人用了,注定要淘汰的。哇~~你不是告诉我你要学习长矛吧,长矛只有在军队里才会有人用,只有对骑兵有相克的作用,其他没有任何作用。”池寒枫一边说一边观察艾米的表情,想出最有可能打动他的话。

  “我想象我爸爸一样,我要学习双手大剑。”面对如此喋喋不休的叔叔,才10岁的艾米性格越发沉闷,不到最后一般不说话,但是只要表态,往往没有办法转移他的意志。

  “果然不愧是你老爸的儿子,有个性,我喜欢。”池叔叔笑嘻嘻的用手拍着艾米的脸蛋说。突然狠狠的拧住了艾米的脸,面带恶相的说:“不行,这次我说了算,你必须和我学骑士枪,我要把你培养成象我一样的帝国骑士。双手大剑有什么好?这在军队中是最低级的兵种,你看正统的骑士,在一般的场合用单手刺剑,可以配合盾牌;战场上一律是骑士枪加盾牌,这才是战争的主力。”

  原来,在所有帝国和连邦的军队兵种中,刚刚加入军队的士兵只能选择长枪兵、双手剑、弓箭手三个兵种营,在新兵训练一年以后,会从其中挑选出有潜力的人进入更高等级的兵营。比如长枪兵可以成为侍从骑士,或者可以成为战斧战士。弓箭手兵营中往往会挑选出具有魔法潜力的战士,通过一年的魔法训练成为魔法弓箭手,或者成为狼骑弓箭手。只有剑士兵营,在招募战士的时候,体格不好,没有培养前途的才会被送到双手剑兵营,虽然表现优异的双手剑兵也有机会成为侍从骑士,当然必须改修其他的兵器,而且这种机会相当少。不仅如此,双手剑士兵真正进入战场的也非常少,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兵种所需装备等费用最少,而且可以作为维持治安的力量,早就消失在各个国家的军队兵种中了。如果一个国家在战争中动用了剑士兵营,那么离胜负分明的时候也不远了。

  无论池寒枫怎么威逼利诱,艾米一句话也说——这当然不是默许的表态。

  “天那,我到底做了什么孽呀,想我堂堂的帝国骑士怎么会有如此的弟子,大哥,我对不起你呀,我还没有见过面的大嫂,我太无能了,我